品牌加盟
发布时间:2015-09-01
加盟须知
1、法人加盟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以快递为主要经营范围,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快递服务标准的规定;自然人加盟参照法人加盟形式进行,但必须在签署相关合同后的90日办妥合法的经营手续;
2、加盟网点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同时必须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抵抗风险能力;
3、加盟网点必须按照总部规定交纳风险押金和网络建设费等相关费用;并按时交纳总部规定的各项费用;
4、在地级以上城市开设网点,首期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工作人员不得低于30人。县级以上城市首期投资不得低于50万元,工作人员不得低于15人;
5、加盟网点必须按照总部的要求对门店进行标准装修,服装、车身广告等其他VI统一规范后,进行验收;
6、新加盟网点必须严格按照《国通快递网络加盟合同书》的各项规定开展业务;
7、凡加入国通快递快递网络的法人(经理)其本人或配偶未经总部授权不得在国内其他城市设立国通快递网络及其他快递公司网点,并严禁与其他快递公司合作。
8、营业法人必须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管理和经营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理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9、法人和该网点全体员工必须懂得与快递相关的业务、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能力;
10、各加盟网点必须具备相应的车辆、人员及使用国通快递快递信息管理系统的所有硬件设施、设备;
11、必须遵守总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无条件服从总部的管理;
12、无条件参加总部安排的各项专业培训和会议。